【为《东方早报》所撰社论,此系原稿。两个版本最大的差异,在于谌洪果的事例,不许见报。】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忠信是我的学长,他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恰好比我早二十年。不知他读书之时,母校的校训是否这八字:博学笃行,厚德重法。他的行止,却生动诠释了这一格言的意义。
博学、厚德、重法,想必不难理解。何谓笃行?2013年初,范忠信在微博公开打赌,预言“2013年里,除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外,其他所有省市会实现县乡级公务员财产公示”,如果输了,“罚自己爬行一公里”。照我这样的悲观者看来,这几乎是必输之局。果不其然,2014年第一天,范忠信认赌服输,在杭州南湖边上爬行一公里,花了近两小时,手掌渗血,膝盖生疼,并请家人录视频为证,公诸网络,以示言必信,行必果。
有一细节,可以印证什么叫笃行君子。范忠信要爬一公里,这一路程,如何丈量?“我拿步子量,一大步一米,量一百步就放块砖头。”换作他人,也许不会如此谨严,因为爬行的地点,不是繁华的西湖,而是荒凉的南湖,无人围观,做足姿态即可。范忠信却实实在在丈量并爬行了一公里,诚信到无以复加,借用鲁迅形容王国维的话:老实到像火腿一般。我们常说,人在做,天在看,不管天是否在看,人首先要做给自己看。所谓信用,有时不是针对他者,而是自己的内心。
西政为什么要将笃行纳入校训,与博学并列?因为对法律人而言,需要终生践履的一大准则,就是知行合一。范忠信的夫人支持他践约爬行,“她说人要讲信用,否则怎么在课堂上教育学生要诚信”,“失去信用造成的人格掉价,我觉得比跪在地上爬还可怕”。范忠信的同行、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谌洪果,因出行权横遭限制,决然辞职,因为“一项如此普通的权利,作为法学教师,我都无能争取,我还有什么资格站在讲台上,给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们讲什么法治的信仰、法律的权威、程序的价值、正义的底线、权利的重要?”他们为知行合一所付出的代价,常人非但不可及,甚至不敢想。
如你所见,吾国的法律人,颇有一些,其学为法律,其行却破坏法律,嘴上好讲法治,行事却只讲政治。话说回来,中国历来不缺空谈观念的人,独缺躬行观念的人,知行被割裂,说一套做一套,千古只道是寻常,原不该过分责难法律人。只是,知行合一乃是法律人的根本,倘能知而不能行,那还不如不知呢。不知者,则不必背负法律人的声名;身为法律人而败坏法律,便对法治建设造成了双重的伤害。
老话说,知易行难;对法律人来讲,知难,行更难。法治的要义,从来就不在纸面,而在地面;法治的建构,要求法律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如果说范忠信爬行的第一重意义,在于维护一个人的信誉,那么第二重意义,则在于维护一个法律人的根基——当然,谌洪果的辞职,更见此中真义。斥责他们“偏执”、“作秀”的声音有多么激烈,他们的行动就有多么可贵、可敬。
其第三重意义,我视之为一个鲜明的隐喻。论者说,范忠信“以爬行丈量中国法治”,听来无比悲壮,却也无比写实。谁都知道,法治建设正是一场漫长的马拉松,中国法律人前行的方式,不是奔跑,甚至不是直立行走,而是爬行、匍匐,走两步,退一步,虽缓慢,却坚忍,虽艰辛,却无畏,日拱一卒,不期速成,日积月累,必有所成。
法治的梦想驱使法律人奋勇前进,政治的雾霾迫使他们不得自由前进,因此,爬行成为了最具可行性的选项,用范忠信的话讲,这是“善良、温和的形式”。这令人想起专攻刑事辩护的张培鸿律师的总结,他将辩护方式分作三种,一是“踮着脚、扯着嗓子的辩护”,二是“跪下去、屈从权势的辩护”,三是“蹲下来、但直着腰的辩护”,第一种极具风险,而且非常人所能为之;第二种纵无风险,却动摇了法治的根基,为真正的法律人所不取;第三种貌似中庸,却不失尊严,只是难度太大,不仅需要高超的技术,甚至比第一种方式还需要勇气:它将迎来激进与保守两方的批判。
从“蹲下来寻求正义”,到“以爬行丈量中国法治”,这些中国特色的法治策略与话语,见证了一群法律人在困境之中的探索,在重压之下的跋涉,并折射了中国法治的苦难现状:法治的生长何尝不是与法律人一样,正处于爬行状态,正处于蹒跚学步的初级阶段。对此,可褒之以智慧,可责之以大义,不过无论如何,你必须承认,他们并不甘于现状,他们始终在行动,他们的方向一路向前。
爬行推进法治,行动改变中国。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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