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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两天朋友圈都在谈奥斯卡奖和莱昂纳多,不由有点心痒,想起一些往事。当我还是一位忠诚影迷的时候,曾发宏愿,为我喜欢的导演和演员写一个系列评论,可惜导演界只写了莱昂纳多的御用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和贾樟柯,演员界只写了摩根·弗里曼,待影评集《穿越午夜之门:影像里的爱欲与正义》出版,我随之戒掉电影,写作计划无奈烂尾。今天甚至无法想起,当年最喜欢的导演和演员到底有哪些:摩根·弗里曼、阿尔·帕西诺、罗伯特·德尼罗,这三个是老辈,新生代只记得两个,一是爱德华·诺顿,二是约翰·库萨克,至于第三个,大概是伊桑·霍克。这些人中,最年轻的霍克,如今已经迈入中年,最老的摩根·弗里曼眼看快要八十了,祝他长寿。

 看完新近上映的《10件或更少》,我才恍然发觉,摩根·弗里曼即将欢度七十华诞。中国有句老话,“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就表演而论,弗里曼早于1989年拍摄《为戴茜小姐开车》之际,便达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至高境界。其实在那之前,他并未接拍多少电影。1937年6月1日出生的弗里曼,前半生投身戏剧表演,周旋于音乐剧、现代剧与莎士比亚的古典剧之间。一个黑人演员要在纽约百老汇打开属于自己的一片天谈何容易,弗里曼则用实际行动向世人证实,在功利主义的艺术场,暗夜一般的肤色绝非阻挡一个人走向成功的绊脚石。当他从黑夜突围,却没有满足舞台剧的荣耀,1970年代以后,转向更风行的电视、电影领域。1971年,他出演了处女作《谁说我不能驾驶彩虹》,不过直到1987年的《浪迹街头》,他才摆脱在电影界寂寂无名的状态。对一个有些神经质的皮条客的精湛演绎,使他获得了那一年度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人生五十才开始”,用这句俗话论定弗里曼的电影生涯相当恰切。只是一般人无法想象,此后短短十余年,他便升华为世界电影史上一位无愧于“伟大”二字的老戏骨。

算一下,弗里曼为我们带来了多少部经典的电影,与多少个令人念念不忘的形象:《为戴茜小姐开车》与黑人司机、《光荣战役》与挖墓穴的工人、《不可饶恕》与西部枪手、《肖申克的救赎》与囚犯瑞德、《七宗罪》与老警察、《冒牌天神》与上帝、《百万宝贝》与拳击馆的看门人……如你所见,无论他饰演什么影像,都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这源自他的骨髓和灵魂:善良、正直、厚重、坚定,他的智慧是那种看穿人生的智慧,他的乐观是那种阅尽千帆的乐观。这些特质,在那些青年搭档的衬托之下,表现尤为鲜明。试看《七宗罪》、《冒牌天神》与《百万宝贝》,剧情设计竟有些格式化,无论好莱坞的当红小生布拉德·彼特,还是喜剧之王金·凯瑞,在这个历经沧桑的老人面前,难免显得浮躁、单薄。我想这绝不仅仅出于角色的故意安排。

不妨以《肖申克的救赎》为例。蒂姆·罗宾斯本是大名鼎鼎的世界级演员,他在片中所扮演的安迪·杜弗伦更是当之无愧的男一号。可是,1995年奥斯卡奖评选,最佳男主角提名,不是蒂姆·罗宾斯,而是摩根·弗里曼!这个老家伙硬生生挤掉了真正的主角。当然,那一届奥斯卡,恐怕是其诞生以来竞争最残酷的一轮,单是最佳影片,就有《阿甘正传》、《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低俗小说》、《肖申克的救赎》等,结果是政治正确,且能讨美国人民欢心的《阿甘正传》斩获桂冠;同时,阿甘的扮演者汤姆·汉克斯成为了最佳男主角,弗里曼只能饮恨退场。直到2005年,凭借《百万宝贝》,他才迎来了奥斯卡奖的垂青,拿到一个聊胜于无的最佳男配角。这不是他的遗憾,而是奥斯卡的遗憾。

说起来,弗里曼的电影生涯,出道太晚。然而大器晚成,未必全是坏事。这铸造并奠定了他的特定影像:父亲。有些人,仿佛天生就是父亲。如果你拥有中国底层社会的苦难生活史,如果你拥有与早逝的影评人王崴近似的感触:“有时候我会觉得他长得像极了我的父亲:额头上一样是深深的皱纹,皮肤同样都是黑黑的,说话的语气也是一样的缓慢而深沉。”相信你会同意我的结论:弗里曼不仅是父亲,还是“父辈的旗帜”。电影里面,他对年轻人的爱护,我更愿意理解为一种发自肺腑的父爱,尽管他与这些年轻人并非父子关系,如老囚犯与年轻的囚犯(《肖申克的救赎》)、老警察与年轻的警察(《七宗罪》)、上帝与电视节目主持人(《冒牌天神》)、看门人与女拳击手(《百万宝贝》,同为老戏骨,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则与女拳击手上演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忘年之恋,这便是二人的根本差异)、老演员与商场收银员(《10件或更少》)……论起对父亲形象的塑造,可与弗里曼对比的中国人,我以为是郎雄。

我不曾见识弗里曼青春的容颜,这说不上是遗憾还是幸运,他似乎不曾年轻,却也不曾衰老:我们在荧屏之上认识他,他已经够老了。不过,从最早观看的《为戴茜小姐开车》,到如今的《10件或更少》,将近二十年,他的面容和神情便定格在那里,不增一分,不损一毫,像一块黝黑而强硬的岩石,对抗时光的侵蚀,呈现存在的勇气。以这样一种坚定甚至顽固的方式,他维护了父亲代言人的角色:他是父亲,始终是父亲,只能是父亲。

现在,我要谈谈弗里曼的演技。迄今为止,他扮演的角色不下二十种,正邪兼顾,极少雷同。就他所扮演的正面角色而论,不论是工人、囚犯、还是律师、警察,抑或未来世界的美国总统,每一个角色,他都能演绎得淋漓尽致,出神入化;相应的是,这些分歧离异的角色,都盖上了摩根·弗里曼牌的烙印:将他丢进监狱,就是一个善良而乐观的囚犯;让他开汽车,就是一个忠诚、热情而善解人意的司机;哪怕令他加入威严的警署,这个老警察依然迥异于其同侪,宽厚、温情,不乏睿智。这是一些伟大演员的共性,他们扮演一百个角色,却是一个人向一百个身份的投影,只有一个“本我”。还有一些伟大的演员,在忘情的表演当中融化了“本我”,以至一百个角色具备一百种生命气质。前一种表演,可称之为“六经注我”;后一种表演,可称之为“我注六经”。弗里曼属于前者,他的队友包括阿尔·帕西诺,中国演员则如梁朝伟;罗伯特·德尼罗、达斯廷·霍夫曼、丹尼尔·D.刘易斯等更加庞大的阵容属于后者,与梁朝伟相对之人,则是梁家辉。至于这两种表演艺术的优劣与高下,难以判断,更无必要判断。

独具一格的气质无法消弭,却不能构成演员入戏的障碍。弗里曼的优点之一,即容易入戏,他对剧情与场景的阅读和消化能力几近完美。这得归功于他的舞台剧表演生涯。我们看到,无论他扮演什么角色,都不会让人感觉突兀,疏离于电影之外。哪怕让他演上帝,上帝居然是一个黑人,多少西方人和基督徒能够接受呢。然而弗里曼在《冒牌天神》当中的神奇表演,就是能打动你,令你相信,上帝的皮肤完全可以漆黑如墨,这是艺术的伟力,而非意识形态或宗教诈骗犯的指鹿为马。说一个情节,弗里曼初次出场,扮演一个勤劳的修理工,正在拖地,他穿一身灰色的工作服,戴一顶网球帽,相当朴素。转身再见他,从楼梯缓缓走下来,脱掉外套,摘去帽子,露出银白色的西装,那一脸祥和的微笑,一身圣洁的光芒,惊得金·凯瑞大张嘴巴,半天都合不拢。说句不客气的话,让黑人穿白西装,有些暴殄天物。弗里曼则不同,他如此打扮,优雅而庄重,十分赏心悦目,令人根本没有心思去质疑他是上帝的化身。

曼德拉曾被尊称为非洲的上帝。而今,这两位上帝即将合为一身。曼德拉钦点摩根·弗里曼主演他的传记电影。这是足以载入世界电影史的一幕。也许,还将成为弗里曼短暂(相比杰克·尼科尔森、阿尔·帕西诺、罗伯特·德尼罗等同时代人而言)而丰满的电影生涯的华美收官。毕竟,他已经年近七十,他已经荣耀满身,他已经有信心对记者说:我是今日好莱坞最优秀的三个演员之一。不过,如果一定要为弗里曼星光烂漫的电影天空挑一块黯淡云彩的话,则是他极少涉足爱情戏。我印象至深的一场,即《为戴茜小姐开车》,他扮演名叫霍克的司机,为一位思想保守的犹太老妇人戴茜小姐服务,英雄美人皆迟暮的两人从隔膜到相知,最终仅仅握了一下手。坐在轮椅之上的戴茜说:霍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弗里曼强忍泪水,嗓音已经不复往日的轻快,喃喃道:是的,是的。这哪里是友情呢,一段隐忍的黄昏恋,还没有开始便宣告结束,因为稍纵即逝的时光承受不起。也许,他还应该再年轻一些;也许,正应了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导演之一比利·怀德在《热情如火》当中所拟的那句千古流传的台词:“没有人是完美的。”——即使他演过总统,即使他演过上帝。
 
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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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

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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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撰稿人,退步青年。撰有《从黄昏起飞》(花城出版社,2008)、《穿越午夜之门——影像里的爱欲与正义》(花城出版社,2009)、《百年孤影》(东方出版社,2010)、《酒罢问君三语》(宁波出版社,2012)、《少年游》(广西师大出版社,2014)、《岂有文章觉天下》(华夏出版社,2014)、《帝王学的迷津:杨度与近代中国》(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鹅城人物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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