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感与正义
在汉语患上了败血症的年头,许多词语都面目全非,难辨褒贬。前天一人对我说:“你好有正义感!”老实说,我真不知他是夸我还是损我。想起读书那些年,正义感绝对是一枚奋发向上的鲜艳标签,贴在脸上,能焕出三尺红光呢。右派出身的语文教师侯老夫子常常劝勉我们:“你们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什么是正义感?”对于这些堂皇的概念,我们的求知欲激烈而脆弱。“正义感……”夫子沉吟道,“就是对正义的向往,对邪恶的反抗。”我们似乎懂了,于是挺直腰身,绷紧青黄不接的脸庞,时刻准备向邪恶的风车开战。
现在你问我,什么是正义感,就像你问我,什么是正义,我还是说不上所以然。最后一次聆听侯夫子的教诲,大概在十五年前。这些年来,我偶尔会在午夜梦回他的课堂,听说他疏狂不羁的诗酒生涯愈发潦倒了。这些年来,我曾以为认得了正义并努力求索,走近以后才发现那不过是邪恶的变种,浓妆艳抹之下隐藏了专制的骷髅,正义在我眼中,越来越飘渺,终成幻象。这些年来,我见惯了正义感的张扬与喷薄,可惜弹指之间便化作斑斓的泡沫,那些自视为正义一方,甚至以正义化身自诩的批判者,抡起道德棒子,最终却砸伤了自己的脚后跟。
基于此,我们必须正视这一吊诡的时代景象:正义的稀缺与正义感的泛滥。
有人会问:既然正义感如此汹涌,为什么依然难以达成正义呢?
需要声明,尽管正义感一说渐有贬义的趋向,我仍视之为一个褒义词。一般而言,一个人富有正义感,总好过缺乏正义感;一个社会,富有正义感的人多一些,总好过少一些。只是,有了正义感,未必会有正义,由此形成了我们亟需破解的难题:从正义感到正义的距离到底有多远,正义感如何通往正义?
且说正义感的泛滥。这得归结于今日中国所特有的正义感的表达方式:愤怒。我读中国史,未尝见哪个时代,比今朝的人更容易愤怒,仿佛世人都是生活在炎炎火中,稍有摩擦,便跳将起来,攘臂而起,戟指怒骂。
骂什么最能表现正义感呢?制度、政府、贪官、奸商,首当其冲;威权、腐败、暴戾、冷漠,皆属其列。江湖传言,微博营销术之一,即骂政府,当然,须骂出分寸,不能过激,否则,非但不能博得声名,反而惹祸上身。王恭嘲讽魏晋时期的名士:“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今人仿其语气嘲讽公知:“公知不必须才学,但使常得无事,上微博,痛骂政府,便可称公知。”如是可见骂政府的流行及公众对此的预期之烈,竟可以作为卖点。
我素来不惮批判政府,甚至我认为,公共知识分子的天职就是坚持对公权力的批判,永远做一个人的反对党。然而,我所纳闷的是,批判政府,一定能与正义感画等号吗?为了表达一丝虚幻的正义感,一定要为批判而批判吗?拿前不久的长春盗车杀婴案来说,其罪孽,分明是凶徒人格的残缺与人性的极恶,却有人不由分说,上来便归罪于制度,历数制度性杀婴的累累恶行。此案与制度何干?在我看来,制度之恶所应承担的罪责,远远小于个体之恶。只是,对批判者而言,剑指制度,大抵最能节省脑力,最能点燃众怒,最能激起共鸣,最能体现正义——大抵如此!
若如刘瑜所云,愤怒是通向正义感的捷径,那么,正义感可谓启动正义系统的快捷键。我们的易怒,原因也许正在于此。不过,愤怒与正义的关系,并非那么直截了当,愤怒未必能生出正义感,正义感未必能通往正义。你在北京肯德基店的愤怒,与四川农村所稀缺的正义,其间何止千里之遥,岂是一个快捷键所能化约呢。
易怒导致正义感的廉价,却可能使正义越来越昂贵。
假如让我选择,一个易怒的年代,与一个被强权压抑而不敢愤怒的年代,该选哪一个?最好两个都不选。可怜我们生活在了这个火药桶般的世道,愤怒与相应的怨恨,已经深入骨髓,融入人性,化入存在感的根基。这是我们无以逃避的悲剧。如此,我们更需要善待正义感,善待那一腔热血,若它不能流向正义,其下场,则如鸡血,就像正义感,则如过量的春药。
供《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