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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作文,以前写过一篇,估计以后还会写。】

 

 

 

让民间的归民间

 

 

 

河南平坟运动,一度如火如荼。只是运动有多么激烈,争议就有多么汹涌,像赵克罗这样的反对者,因质疑平坟,甚至牺牲了政协委员的名位。不知是反对的声浪发生了效用,还是当局另有盘算,才修改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自今年起,对于违规土葬、乱建坟墓,民政部门不再有权强制平坟。随后,曾平掉200余万坟头的河南周口市,一夜之间恢复了百万座坟墓。其治下的太康县,去年平坟35万座,几乎荡平了该县所有的坟墓,如今已经圆起了一半。太康县著名的“王家祖坟”,160多座坟墓,用了2天时间平掉,在除夕那日,仅用2个小时便全部圆起。这半数重圆的坟茔,无不向苍天和黄土诉说着对平坟令的尖锐嘲讽。

平坟复耕,农业部发言人认为是“好愿望”,我们姑且同意。问题在于,实现这个“好愿望”的方法,到底应该由政府强制,还是民间自觉呢。今日之残局,足以证伪前者,同时证明,平坟与否,复耕与否,政府本不该插手,农民心中自有一杆秤,自家的那块土地,是作为坟地划算,还是作为耕地划算,抑或被征用划算。我们可以做一对照,现在相比三十年前、六十年前,坟地的面积和比率是增长,还是衰减?这一比便可知,不用政府充当平坟的杀手,城镇化、土地财政与现代人对死亡、殡葬的观念变革,已经抢走了掘墓人的角色。

与平坟相应的是禁鞭,即节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这是老话题,争执达二十年之久(据说禁鞭令最早诞生于1993年)。其间,当政府发现,禁鞭令无法做到令行禁止,民间的剧烈反弹年复一年,遂改为限鞭。其实禁与限有什么本质区别呢,这些行政命令都是出自同一政府之手。翻手为云覆手雨,民众只能无奈接受公权力的云雨之恩。

禁鞭令的症结,与平坟令一样:政府越界了。这种事,完全可以交付民间自决,政府则当退回守夜人的位置。如今常听人感慨,年味越来越淡了。其一大标志,即春节的传统习俗渐渐消失殆尽,譬如贴春联,这十年的春节,我在安徽、浙江两地度过,据我所见,贴春联(以及“福”字)的门户日渐稀落,而且颇有一些春联,不是用毛笔饱蘸墨汁书写而成,而出自打印、复印。政府并未像禁鞭那样禁止贴春联,然而它却式微了。这幕后推手,不是权力,而是新生代的观念与生活方式,以及时光的疏离。

烟花爆竹,必将重蹈春联的命运,我对此深信不疑。就拿今年春节的见闻来说,PM2.5监测结果的警示与环保观的刷新,已经弱化了燃放鞭炮的群体,人们可以漠视政令,却不能不在乎每天呼吸的空气。同时,都市的年轻人,流行旅游过年,我身边的朋友,足迹遍布云南、海南、香港、日本、尼泊尔、马来西亚,这使得燃放鞭炮的群体进一步被弱化。哪怕在乡间——今年我在溪口乡下守岁——烟花的绚烂,远不如两年前。禁鞭令梦寐以求的结果,正在缓慢浮现,当然,这不是禁鞭令的功劳,反而构成了它的耻辱。

平坟、禁鞭,还可以加上对文化的管制,充分说明了一点:当政府越界干涉,终将适得其反。反之,让政府的归政府,民间(社会)的归民间(社会),风俗、生活、文化等,本属民间的领地,当由民间自由调节、涵养,才是人间正道。而且,有些事宜,纵然你无比反感,却不能寄望于禁令一蹴而就,它需要时间与观念的精细打磨。在我的家乡,新人结婚,原有闹洞房、戏新娘的习俗,一旦玩过了火,毋宁是恶俗,这能靠政令禁止么?显然不能。文化的提升与结婚仪式的变迁(如旅行结婚),才是恶俗的杀毒剂。

握手取代作揖,鞠躬取代磕头,打火机取代火柴,漫画取代连环画,流行歌曲取代传统戏曲……风俗和生活方式的革新,取决于科技、经济、思想与人心的进化,而非杀气腾腾的禁令。诸如平坟令、禁鞭令的失败,背后则隐藏了公权力对公民权的侵犯、政府对民间的戕害。政府赢得了什么呢?它和民间不幸双输。聪明的政府,从不主动涉足民间的地界,它深知,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管的事越多,挨的骂就越多,何苦如此,民间的难题,不妨由民间破解,民间的重荷,不妨由民间背负。

让民间的归民间,给民间以自由和善意,对政府而言,有时向前一步是荼毒,退后一步,才能幸福。

 

供《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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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

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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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撰稿人,退步青年。撰有《从黄昏起飞》(花城出版社,2008)、《穿越午夜之门——影像里的爱欲与正义》(花城出版社,2009)、《百年孤影》(东方出版社,2010)、《酒罢问君三语》(宁波出版社,2012)、《少年游》(广西师大出版社,2014)、《岂有文章觉天下》(华夏出版社,2014)、《帝王学的迷津:杨度与近代中国》(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鹅城人物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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