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对比贫苦差距,除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还有一句名言叫“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上课的语文老师高举手中的粉笔,告诉我们:锥尖比粉笔还细呢,假如一块地,连锥子都立不了,你们可以想象,它能有多大。可怜我绞尽脑汁,依然勾勒不出“立锥之地”的面积。老师怒道:你这厮真是死脑筋,何必计较锥子的大小;贫者无立锥之地,就是说这些穷鬼,连一星地都没有。我一拍脑袋,把自己拍醒了:原来我就是这样的穷鬼。
如今,我终于有幸见识了“立锥之地”的真相。报载,广州的一些天桥和高架桥底,浇筑了水泥锥,锐利如矛尖。如图所示,有一处,近200平方米的平地,扎满了约2000个水泥锥,整齐划一,望之森然,好似战场的防御线。据目测,那一锥的占地面积,约等于我的两只脚。以广州市的平均房价计算,一个农民工一月的收入,应该可以买半锥到一锥。由此可见,我们的确生在了盛世,贫者要拥有立锥之地,不是太难。
只是,立锥何为?这些立锥的地方,原是流浪汉的栖息之所,十年前,为了防止流浪汉留宿,有关部门在此建立了水泥锥阵,于是流浪汉被迫迁走,市容颇为改观——至于这有关部门是谁,迄今尚无答案。
有人却问:谁的市容?你看见市容净化,我却看见净化背后的冷漠与恐怖;你看见城市的洁癖,我却看见城市的伤口被无限放大。那两千个水泥锥,刺向灰暗的苍穹,犹如两千根钢针,刺向民众的心脏。我们的心,要多么顽固,才能抗御锥心的刺痛。政府的心,要多么坚硬,才能一锥一锥,戳破流浪汉短促的美梦。
如此立锥,近乎圈地。每立一锥,便表明对这一锥之地的强行占有:哪怕我并不需要开发这块土地,哪怕任由其沦为长满了蔓草的荒地,然而,我却不允许你们这些流浪汉无偿使用。质言之,这立的不是水泥锥,而是钢筋铁骨的权力及其合法性。
圈地运动的结果,是让贫者更贫,丧失了立锥之地;在天桥、高架桥下立锥,则是让失地的民众,欲暂住而不得。流浪流浪,他们将飘向何方?
用立锥对待风餐露宿的流浪汉,不仅不仁,而且不智。把流浪汉从桥下赶走了,他们跑到了桥上,正如把流浪汉从白云区、天河区赶走了,他们跑到了越秀区、番禺区。净化了这一块市容,那一块市容却遭到了污染——假如政府坚持认为,流浪汉是污染市容的毒素。这一招,说好听一点,叫拆了东墙补西墙,说难听一点,就是自欺欺人,为了医得眼前疮,不惜剜却心头肉。这种治理术,连治标都算不上,它压根无关于治道。
由此我想起那些被视为洪水猛兽的化工项目的建设。本来选址于A地,A地民风剽悍,百姓一向勇于抗争,一听这项目会污染家园,危及子孙,立马鼓噪而起,上街抗议,政府没辙,只好换到了B地,B地再反对,便换到C地,依中国之大,总有一个地方的民众如沉默的羔羊,目光短浅,逆来顺受,允许该项目落地开工。这便是政府的一贯伎俩,他们从来不去想,既然项目弊大于利,为什么不将其扼杀于襁褓之中呢。
立锥之举,亦同此理。我们承认,有些时候,流浪汉的存在,对市容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坏,然而我们同时需要承认,流浪汉乃是组成城市的一个元素,而非外在于城市的杂草,需要定期割除。所以最合理的对策,不是驱逐,而是收留;不是打压,而是保护。如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先生所言,对待流浪汉,只要他们没有违法犯罪,政府要么给予其福利,要么给予其自由。这才符合治道,这才是治本之道。
退一步讲,若无福利,有自由也好;而今的问题却是,那壁垒森严的锥阵,将流浪汉暂住的自由,挤压在10厘米的间距之内,锥与锥间,仅能容纳一只脚,连伫立一刻都十分艰难,谈何栖息。在此恰好构成了一种反讽的对照:以前,贫者无立锥之地;现在,赤贫者(流浪汉)无立足的自由。从立锥到立足,中国前进一米,普罗的命运则后退一丈。
水泥锥尖在黑夜闪耀寒光,天桥之下不再响起流浪汉的鼾声和梦呓。只是,这个城市的容貌焕然一新吗,文明的指数突飞猛进吗?就像判定一座城市的文化程度,不是看它有多少文化广场,而是看它有多少文化人和人文书店,判定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不是看它如何对待权贵,而是看它如何对待民众——譬如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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