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旧文】
吾友冉云飞兄,发明了两个概念,用来命名中国。一是“比傻帝国”,这个国家的肉食者与普罗,都擅长玩一种装傻与比傻的游戏,以自甘傻瓜,换得苟且度日,曾有读者将“比傻”二字颠倒过来,一样适用于中国,不过其立意,相较“比傻”,终归低了一档,而沦为粗莽的发泄。二是“互害社会”,这个社会的一大特色,就是互相撕咬,互相攻击,互相诬陷,互相伤害,互害的背后,是制度与文化的流毒对人性的腐蚀和焚烧。我以为,互害社会一说,可比孙立平先生的那个经典论断:“对中国最大的威胁可能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
且以新闻为证,来说互害社会。我们原以为,刑讯逼供,只是权力者对付民众的伎俩,近年来却渐渐发现,老虎凳之上,不分官民,电警棍之下,不分官阶。就连曾任中国足协副主席、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的谢亚龙这等级别的人物,都难逃刑讯逼供之厄。据其辩护律师的申诉信,审讯期间,谢亚龙被毒打、电击(“用电警棍电击谢亚龙,甚至把电警棍强行往谢亚龙嘴里塞”)、连轴审讯(一次是四天,一次是五天),更勿论言语侮辱与恐吓。警方还一度扣留了谢亚龙的妻子,禁止其儿子出国留学,以妻儿的自由要挟他招供。对此,警方当然要坚决否认。不过,公众心头自有一杆秤,谁在说谎,谁受冤屈,以前要二十年才能判别,如今只需二十秒。
无论如何,谢亚龙遭遇刑讯逼供,还是令人惊诧莫名。谢某何许人也?当年大权在握,气焰熏天,江湖人称“龙王”,与其前任阎世铎的绰号“阎王”相映成趣。而且,他不仅是正司级的高官,还拥有如娱乐明星一般显赫的知名度。有一句流行语叫“谢天谢地谢亚龙”,还有一句叫“谢亚龙下课”,曾经响彻球场,不通中文的外国佬以为这是热血沸腾的中国球迷在高喊“中国队加油”呢。段子曰,2008年北京奥运会,梅西率阿根廷国奥队夺冠,赛后接受采访,媒体请他说一句最熟悉的中文,他腼腆一笑,张口便道:“谢亚龙下课”——当他驰骋于中国的赛场,此言一直在耳际盘旋。
然而,不管你旧时多么跋扈,多么风光,出自荣国府,还是王谢堂,今朝沦为阶下囚,就得在夹棍、警棍的暴力面前俯首称臣。就此而言,谢亚龙还不是最具戏剧效应的一例。我们都知道,警方是刑讯逼供的主体之一,殊不知,一旦警察被立案调查,同样将处于刑讯逼供的恐怖之中。原辽宁本溪市南芬区副区长兼公安局局长谢志冈,在接受本溪市检察院调查讯问期间猝死,被怀疑遭到了异常严重的刑讯逼供。原广东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天福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罪一案,庭审之时,其辩护律师提出,李天福在四天三夜的连续审讯阶段受到了刑讯逼供。
不太待见警察的朋友,可能会说,这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当警察用电警棍殴打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是否会想到,有一天坐在老虎凳上瑟瑟发抖、胆战心惊的将是自己呢。由此便可引出“互害社会”的说法。假如将刑讯逼供视为制度的缩影,那么警察则兼具了施害者与受害者这双重角色,他不仅在伤害他人,还在伤害自己。同样极具反讽色彩的案例正如:退休的信访办主任在上访路上历经劫难,负责强拆工作的城管队长自家的房屋在寒彻的凌晨被推土机夷平,检察院的法医“被精神病”,法官遇上了枉法的判决而被投入监狱……
因此,互害社会包含了两点意思:其一,所有人是所有人的敌人;其二,自己是自己的敌人:今日之我是昨日之我的敌人,明日之我是今日之我的敌人,今天你是刑讯逼供的主体,明天却沦为刑讯逼供的客体。前者,可以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为参照,在此情境之下,人与人的关系,或者说一人对于另一人而言,不是人,而是狼,故在个人之间,时刻处于战争状态。当然霍布斯思想的基点是人性恶,互害社会的基点不仅是人性之恶,更指制度之恶。
相比之下,后者更加恐怖。人与他人为敌人,大不了返回丛林社会;人与自己为敌,那只能坠入幽暗的地狱。因为其终点,不是狼,而是自身的精神分裂,生命的根基坍塌了,灵魂与人性被撕成了碎片,人不再能成其为人。所以互害社会的极点,乃是“非人”。文革中国,可为明证。
生存于互害社会的人们,最大的特征,在于丧失了最起码的安全感。每个人都感觉四面树敌,无端的恐惧弥漫于鼻尖与神经。甚至,手握重权的官员尤其惶恐。他们深知,自己不仅是权力的主人,还可能沦为权力的敌人。一旦权力反噬其身,荼毒将更加可怖。以谢亚龙为代表的权力者的惨痛经历,可为镜鉴。
走出互害社会,走向公民社会,正是未来百年中国人的第一要务。我们所要迈出的第一步,就是立人,以人为人,而不再视对方为狼,不再视嫌犯为鱼肉——说到底,要让所有人都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首先要保证谢亚龙们拥有免于刑讯逼供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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