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的凶杀案,如今才宣判,这是令人惊异的一点。更惊异的是案情。重庆石柱县的小学教师、擅长舞文弄墨的余小文,挥斧杀害了岳父母后,在墙上刻字留念,声明自己何故杀人,还写下了《小春风》、《生死绝句》、《回忆》三首诗(中国新闻网2012年4月25日)。可惜这些诗,湮没不彰,辜负了余小文煞费的苦心。杀人留名,大抵是好汉做事好汉当的意思;若作诗,一来发泄胸中的怨气,二来,则寄望于血案的影响力,助诗名传诵一时,此前只拥有两个读者的作品,而今却风行为万众的谈资;若能流芳百世,那实在是国家不幸诗家幸。
不知余小文此举,是否缘于武侠的刺激。虽说李白笔下的侠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客行》),但是,在古代中国的侠义、公案小说和话本当中,颇有一些侠客,路见不平,拔剑杀人,然后留下姓名,或者象征自己身份的信物(如梅花针、金钱镖、白玉老鼠);假如有诗才——尤其是小说作者喜欢作诗,常常借小说人物之口而放纵诗情——的话,那么饱蘸死者的鲜血,题诗于壁,对于侠士性格的美化,豪情的张扬,正具升华之用。
这样的轶事不胜枚举。我手边有马舸《玄门劫》,王近侠夜闯乔宅,杀了乔三,在墙上题诗道:“偶憩槐树下,闻贼实可杀。千里跑死马,不负王近侠。”最后一句,一举两得。
幼时听单田芳先生的评书《三侠五义》,记得白玉堂杀人题诗一段。查石玉昆原著,当在第四十一回,白玉堂夜入皇宫,杀了万寿山总管郭安,在忠烈祠西山墙上题了一首五言绝句:“忠烈保君王,哀哉杖下亡。芳名垂不朽,博得一炉香。”小说家还加了一段评语:“词语虽然粗俗,笔气极其纵横,而且言简意深,包括不遗。”
这两首,都近乎打油诗,不过却符合小说的情境。试想,杀人题诗,都是一时兴起,信手涂鸦,谁会苦吟如贾岛,吟成一个字,捻断数根须呢。故这等诗,实在不必讲究平仄韵律,朗朗上口即可,关键是那种豪气与浩气,要溢于文辞,直击人心。如“千里跑死马,不负王近侠”,便是上佳。
更出名的一首题诗,来自《水浒传》。与杀人有关,不过不是杀人过后的即兴写作,怨气郁结于心中,数日后,借酒兴,才挥发而出。这期间,有所沉淀,故其笔意,更多曲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夜奔梁山,在朱贵的酒店,“向那白粉壁上写下八句”:“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他年若得志,威镇泰山东!”如“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等,置于王近侠、白玉堂的写作语境,便不伦不类。
既然说到《水浒传》,那就不得不说武松血溅鸳鸯楼后的杰作。月光之下,他一口气杀了十数人,连刀口都砍缺了。同样是“白粉壁上”——施耐庵钟情此物,正有深意,用墨汁也好,鲜血也罢,写在白色的物质之上,其反差何其凌厉、激烈——“大写下八字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这不是诗,却胜似万千诗。且看金圣叹批注:“奇文。奇笔奇墨奇纸,定然做出奇文来。卿试掷地,当作金石声。看他者字也字,何等用得好,只八个字,亦有打虎之力。文只八字,却有两番异样奇彩在内,真是天地间有数大文也。依谢叠山例,是一篇放胆文字。”
说是奇文,却也不奇。将“杀人”与“打虎”并论,乃是侠义之士惯用的障眼法。虎狼害人,人人得而打之;奸恶之徒,人人得而诛之。问题在于,武松所杀的人,是否尽是恶人呢?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陷害他,死在他刀下,并不冤枉;那些丫鬟,以及张都监曾向武松许诺“与你做个妻室”的玉兰,与他有什么宿怨深仇呢,却不幸沦为冤魂。武松滥杀无辜,非但没有引来道义的责难,反而在正义话语的激扬之下,形象愈发高大,暴行愈发快意。可叹玉兰等无辜者,在武侠世界的价值体系,命运如炮灰一般卑贱。
武松杀完人后,道:“我方才心满意足!”金圣叹评:“六字绝妙好辞。”杀戮的诗学,在此呈现了最黑暗的一面。杀人——哪怕所杀之人,确为恶人,杀人之举,确为行侠——而题诗,可谓一种伦理化妆术:用诗歌的韵脚,化解满地的血气,用正义的话语,掩蔽暴力的狂欢。然而我们应该知道,不论是苦难,还是正义,一旦被诗化,恰恰可能因为,苦难与正义本身出现了危机和裂纹,需要诗学的彩妆进行美容。
从武松到余小文,杀人的诗学,从未断裂。不过,对比结局,可知时代终究在进步:沦为杀人机器的武松,后来在杭州六和寺出家,至八十善终;余小文则被法院判处了死刑。
供《新快报之意见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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