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的国粹
“吃空饷”一事,如家常便饭,古今都不鲜见。若在今日中国,成其为新闻,那只有两种可能:或者至少是县一级的官员带头吃空饷,或者是上百人如吃大锅饭一样共同吃空饷,前者如山西省文水县原副县长王辉,这叫吃出了级别;后者如浙江省永康市,近两百人共吃,这叫吃出了规模。假如不是这两种,任你怎么贪吃,在执政者眼里,不过是九牛一毛,懒得过问;在民众看来,吃空饷则是权力者的专利,他们欲过问,有心却无力。也许正基于此,吃空饷与刑讯逼供、干爹现象、太监政治等一道,作为中国传统特产,或曰国粹,千百年来屹立不倒。
古时的吃空饷,大抵可分两块,一块在军队——“饷”者,最初便指军粮及军队的俸給;一块在官场。军队吃空饷,世代相传。不必远溯汉唐,从宋朝到民国,这一千年来,哪一朝的军队没吃过空饷呢。这其间,当以明末与清末最为泛滥成灾。明朝开国,朱元璋施行屯田制,军旅用度,自力更生,号称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可惜,至王朝末年,太祖的豪言,化作了华丽的牛皮。军队根本无法养活自己,只能虚报兵额,冒领粮饷。袁崇焕诛毛文龙,向崇祯皇帝禀报毛的罪状:“文龙一匹夫,不法至此,以海外易为乱也。其众合老稚四万七千,妄称十万,且民多,兵不能二万,妄设将领千。”(《明史·袁崇焕传》)士兵只有四万七,却报十万,这空饷,多吃了一倍。然而,毛文龙被杀后,袁崇焕担心其部下生变,不仅不予减饷,反而将饷银增加到十八万,这是不是将吃空饷合法化了呢?
还有更经典的一例。毛文龙吃空饷,被袁崇焕举报。吴襄吃空饷,却主动向皇帝坦白:“臣罪万死,臣按册兵力八万。核其实三万余人,非几粮食不足以养一兵,此各边通弊,不自关门始。”“若三万人皆战士,成功何待今日?臣兵不过三千人可用耳。”(《绥寇纪略补遗》)——吴襄是吴三桂的父亲,曾担任辽东总兵。虽然他口口声声“臣罪万死”,心里却清楚,皇帝并不会因此惩罚他,砍他的脑袋,因为军队吃空饷毋宁是当时的潜规则,犹如拉帮结派是官场的潜规则一样。关键在于,你吃空饷不能吃过了头,三余万兵,报八万,如孙承宗五万兵,报十一万,毛文龙四万七兵,报十万,依此比例,便不为离谱,执政者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清朝的军队吃空饷,蔚然成风,甚至还吃出一个名目,曰“荫粮”。依大清军制,分八旗和绿营。绿营是汉兵,自然不及八旗尊贵,同一军阶,其待遇还不足八旗的三分之一。据《清实录》,光绪二十三年,议裁长江水师,理由之一是水师“口粮亦较绿营为优”,由此愈发可见绿营待遇之低,常被拉出垫底。因饷银菲薄,绿营吃空饷,便有了合理性与急迫性。彼时有一个说法叫“荫德”,指先辈遗下的德泽,与其相应,吃空饷则美其名曰“荫粮”。这犹如将一项弊政包上了合法的外衣。军队与执政者,就此沉入一场甜蜜的骗局。
再说官场的吃空饷——其实无甚好说,因为与今日官场的吃空饷大同小异。我现居浙江宁波市,其治下有鄞州区,以前叫鄞县,明末清初之际,有一个叫林时对的鄞县人,谈崇祯朝官场与军队的怪象:“余在长安,班役多窜籍三大营,冒名支粮,每月支三四石,遇操期则值人画卯耳,谁为综核清汰之者?南阳不可问,盖积蠹使然,匪伊朝夕矣。以故甲申寇至,倩街巷穷人守城,人给黄钱三十文。所放铳砲,不置铅弹,惟空响……”(《荷牐丛谈》)“空响”对“空饷”,正相映成趣。吃空饷的“班役”,横跨政军两界,这等社会蠹虫,堪称“两栖动物”。
绕开清朝的恶行,且说民国一例。江西大余县警察局,因吃空饷案发,本来,正式警官和警员只有123人,上报的名额,却达255人之多,浮报与实有的比例,堪比明末军队吃空饷的成例。而且,这些空饷,发到大余县警察局,并未落到警员头上,而被局长郭焱冒领后折价变卖。调查此事的江西省高等法院大为震怒,斥道:“系该员糊涂抑或是胆大包天?浮报人数竟超实有,实属罕见。”这是1943年的事,因时值抗战,案件一拖再拖,最终不了了之。这一幕,置于今天的官场,只道是寻常。
纵论古今,吃空饷的原因,不外乎贪渎,贪欲与利益共生,像清朝的绿营那般吃法,当是异类。至于吃相,或者是领导吃独食,或者是领导先吃饱,下属再分一杯羹,这对吃空饷的本质,影响不大。可议者,在于吃空饷的方式,第一种,如古代中国最流行的那样,虚报名额,冒领饷银;第二种之代表,如浙江永康市,竟然以请长假的方式来吃空饷,有一位胡老师,从1989年11月开始请假,一请就是23年,这23年来,地方财政一直给他拨款发薪,据《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吃空饷的192人里面,像胡老师这样,请假时间在20年以上,共有3人;请假时间在10到20年之间,共有8人。相比之下,前一种“空饷”,空的是人;后一种“空饷”,空的是事,缺口在事权(编制),对此,我们可称之为“制度性空饷”。因为前者是人在作弊,后者不单是人在作弊,连制度都在作弊,权力都在异化。人作弊,犹可治;制度作弊,除非推倒重来,否则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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