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闻通报会本身成为新闻
恕我后知后觉,因10月9日下午那一场新闻通报会上的风波,我才知道在10月7日凌晨,云南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发生了一起命案,17岁的少年符国俊当街被三四十名保安围殴致死。案发后,警方虽然及时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对于案情,如符国俊是否确系被错打身亡等,却未能给予死者亲友及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是因案件过于复杂,还是警方故布疑阵呢?事态的扩大化似乎不可遏制。
10月9日下午两点半,官渡区区政府、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街道办三方联袂举行新闻通报会,街道办发言人念完通报内容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通报公安机关调查情况,5分钟内,会议结束,堪称神速。主办方不但不愿回答媒体的提问,就连新闻发言人的姓名都不愿透露,一口一个“请按宣传纪律来”。记者气愤至极,怒斥“新闻通报会本身成为了新闻”。
新闻通报会、发布会成为新闻乃至丑闻,这倒不是第一次。譬如外交部的新闻发布会,但凡由姜瑜之流发言,几乎都生出风光无限。这方面最著名的事故,当为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所制造。他的名言,“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所呈现的公权力的专横与傲慢,构成了大多数官方新闻发布会的话语格调。像官渡区这一场,也许是为了避免重蹈王勇平的覆辙,干脆取消了答记者问的环节——这种取消本身,正是权力的专横写照。
从表面上看,此案并非迷雾重重,警方在案发后的作为,既未放纵凶手,亦未恃强凌弱,只要依法办案,做一个秉公的执法者,他们自然可以豁免于民意与舆情的口水。然而,在新闻通报会上,他们这般遮掩耳目,一问三不知,毋宁是引火烧身,让公众“于不疑处有疑”,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在案件背后,警方与区政府、街道办、保安公司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肮脏交易。
警方有什么需要遮掩呢?此案的一大关节点,在于涉案的保安之身份归属。大板桥街道办副主任苏雁称,这支保安队伍来自云南瑞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瑞邦保安的总经理邢建松则坚决否定跟大板桥街道办有合作关系,他们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都是“保安服务合同”,并无“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相互推诿,原在想见之中。打破迷局,其实十分简单,把大板桥街道办手里的“劳务派遣合同”翻出来即可。“事发后,该份协议合同作为证据已被公安机关调走。”警方为什么不愿公布这份合同呢?
另有一个疑点,大板桥街道办请来的这支保安队伍,任务是帮助城管进行管理工作,具有管理权、执法权——不知这是不是所谓的“临时工”,出了差错,则令他们顶包?然而,他们所挂的牌子,却是“大板桥派出所保安服务部”。城管与派出所完全分属两个部门,怎能混为一体?城管的属下,借用派出所的名头,相当于我曾编辑的一本杂志,租用异地的刊号借壳下蛋,是否要支付一定的租借费呢?看来,犹如少年的死因,“大板桥派出所保安服务部”的名头,同样是一个谜。
正是这些也许永远都无法打破的谜语,决定了三方举行的新闻通报会,开了五分钟就匆匆结束,更不敢直面媒体的疑问,就像“铁老大”自身的垄断气质,决定了其发言人王勇平的强横与愚蠢。新闻通报会、发布会成为新闻与丑闻,“我拒绝采访,我的任务完成了”、“请按宣传纪律来”成为被群嘲、戏仿的名言,不仅是对“新闻”二字的侮辱,同时折射出了公权力不敢正视真相、不敢应对批评的神经衰弱之症状。
供《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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