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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者,义之和也。——《周易》

我谈这个话题,源于两个事由。一是历史作家、学者张宏杰与出版商果麦文化公司及路金波、吴怀尧的争执。因双方都是名角,这场说起来原也寻常不过的出版风波,遂成惊天新闻,举国瞩目。就我所见,批判的声音,集中于出版商,却也有些冷箭,射向作者。譬如有人认为,作者应该把满腔精力放在书上,对版税如此斤斤计较,有损文化人的颜面。这般高冷的言论,不由令人哑然失笑。

还有一个故事,发生在春节期间。一位朋友,预售文章(待集齐多少红包或赞赏,便动手写作所预告的文章),被批评不够矜持,铜臭扑鼻,他辩解道:这么做固然寒酸,比起那些歌德派的同行,却干净多了。我以为这样的辩解,才是真正的寒酸。本来天经地义、无比正当的行为,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反驳,反而先要自贬一番呢?

诚然,认为文化人不该谈金钱,古已有之。用老话来讲,即“耻于言利”。这句话,常与“君子固穷”绑在一起,实则这二者之间,并无逻辑可言。孔子说“君子固穷”,与“小人穷斯滥矣”对照,意思是,君子能安守贫困,小人贫困便会胡作非为。只不过,君子安守贫困,并不等于说君子一定要贫困。以孔门七十二贤为例:“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的颜回是君子;“好废举,与时转货赀……家累千金”的子贡何尝不是君子呢?所以说贫困绝非成为君子的必要条件。

“君子固穷”只是孔子思想的一面,须知他还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后世由此推出了“君子爱财,取之以道”的明训。“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与“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一样,正体现了孔子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孔子的教育哲学,以人性为基础,任何脱离、扭曲人性的思想和行动,他都不可能主张与宣扬。既然他深知逐利源于人性,那么只能顺应(如以义驯化利,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当禁止,“耻于言利”的教育方式,则属后者。

孔子对利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两句话,一是“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二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说白了,可以言利,必须有道。这无疑是最可取的观念,足以垂范后世。

不幸的是,孔子的利益观,遭到了后世遗忘,正如他的思想,遭到了后世背叛。遗忘与背叛他的人,包括那些高举他的招牌,把他推上了“大成至圣先师”宝座的权力者和儒家子弟。在孔子没落(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被架空)的同时,“耻于言利”的观念渐渐崛起,终而成其为一种坚固的传统,被用于教化芸芸众生,或者作为道德批判的利器。

耻于言利,成因多多。这里且说最重要的两点。第一,我们的政治与文化传统,惯于把义与利、道德与利益对立起来,置入二元论的窠臼,如鱼与熊掌,迫使世人只能选择其一,对此,恐怕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前者,哪怕内心明明倾向于利益,却碍于道德压迫,不敢公开表示。事实上,义与利、道德与利益未必构成二元关系,有时恰是一体,追求、捍卫正当利益,如自家房屋的产权、自家土地的粮食、自家亲人的性命,正契合道德的要义,硬生生把二者割裂开来,甚至使它们势同水火、势不两立,这种行径,本身便不道德。

义与利、道德与利益的二元化,不仅是一个思维问题,还是一个道德和政治问题。把利益放在道德的对面,形成如同参商的两极,首先基于传统道德哲学的需要,使道德批判的力量最大化,对于一切逐利的言行,不管三七二十一,抡起道德棒子打将过去,所向披靡,无往不胜;其次,传统政治教育同样以道德为根基,权力者教化万民,德字为首,公而忘私,义字当先,重义轻利,遂导致一些民众不愿言利,一些民众不敢言利,这么一来,政府则可从容、大肆掠夺民众的正当利益,与民争利的难题迎刃而解:被驯化的民众既然不争,正便于贪婪的政府予取予求。

耻于言利的第二个成因,与政府对商业、商人的打压相关。古代中国,虽有重商的政策与商业的繁荣,不过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重农抑商,才是主流,绵延千载,譬如把商人置于士农工商四民之末,对商人课以重税,限制商人穿衣、乘车、建房,禁止商人后代参加科考、做官等(李白便是受害者之一)。轻商、抑商的苦果,不仅阻碍了商业发展,还严重扭曲了国人的利益观:当“商人”与“重利”之间画上了等号,对商人的歧视,必将导致对利益的歧视;当重利沦为一种耻辱、一种罪行,耻于言利则成必然。

从这两点成因来看,耻于言利并非君子、读书人的专利,而是弥漫于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习气,所有人都被教导:利益与道德对立,重利是一种恶行。由此,利益观被损害者,十之八九。

耻于言利的危害,至少包括四点:
一,本是正当权益,如作者被媒体、出版商等拖欠稿费,却因耻于言说、维护,从而白白沦丧,怯于维权,必将导致侵权者横行,权利意识的失落,伴随责任伦理的失落,必将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与溃败;
二,逐利是人之本性,我们所接受的道德教育却是耻于言利,换言之,既要追逐利益,却不敢大张旗鼓,只能偷偷摸摸,鬼鬼祟祟,这终将造成一种人格的分裂;
三,以耻于言利为标尺,所塑造的君子形象,不仅单薄,而且歪曲,如果把这样的君子视作中国传统的理想人格,则可窥见传统的限度:连正当权益都不知、不敢捍卫,如何向现代转型,与现代接榫;
四,对商业的歧视是耻于言利的成因之一,反过来,耻于言利败坏了国人的商业观,仿佛商人眼里只有利益,仿佛重视利益便是一种原罪,缺乏正确的商业观,同样有碍商业的兴盛,须知商业与利益非但不是道德的敌人,相反,如孟德斯鸠所云:有商业的地方,便有美德。

今日中国,尽管一只脚已经迈进了现代的门槛,耻于言利的阴魂依然不散。这表现在一些人身上,是耻于言利;表现在另一些人身上,则要求他人耻于言利。如开头所述的两个案例,第一个显然属于后者,第二个则两者兼具。基于此,我们不仅要调整利益观,还要调整道德和勇气,从耻于言利转向勇于言利,只要我们所追求的利益正当而合法,只要我们追求利益的方式正当而合法。
 
2016年2月16日,供《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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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

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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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撰稿人,退步青年。撰有《从黄昏起飞》(花城出版社,2008)、《穿越午夜之门——影像里的爱欲与正义》(花城出版社,2009)、《百年孤影》(东方出版社,2010)、《酒罢问君三语》(宁波出版社,2012)、《少年游》(广西师大出版社,2014)、《岂有文章觉天下》(华夏出版社,2014)、《帝王学的迷津:杨度与近代中国》(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鹅城人物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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