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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官不能守正义,不如回家去种地。这后半句,在检察官张旭民身上应验了。尽管严格来讲,检察官不是官,其所对应的行政级别,犹如蛇足;张旭民的辞官(提前退休),与正义的关系,说近也近,说远也远。

据《时代周报》(10月24日),2013年8月26日,张旭民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递交辞职报告,9月29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开会,“决定免去山西省劳动模范、一等功荣立者、检察荣誉勋章获得者、二级高级检察官张旭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法律职务”。随即,张旭民脱下检察服,卖掉检察小区的住房,离开了为之奋斗三十个春秋的检察部门,回到家乡保德县,承包了400多亩荒地,开启农民生涯。

张旭民辞职的导火线,埋在四年前。2009年3月,山西省检察院内部竞聘,张旭民报考处长岗位,结果未能入围面试。事后他发现,政治部有重大作弊嫌疑,篡改了他的推荐票数,“还有一些竞争者的笔试成绩和民主推荐结果也被篡改”。对此,由该院人员组成的调查组(所谓“自查自”)虽查明真相,验证了他的申诉,最终所做出的《调查报告》却弄虚作假,有意偏袒,隐瞒了相关责任人(其中一位现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问题。无奈之下,张旭民只能去实名举报,这是一条不归路,他已经跋涉了3年,其间屡遭打击报复,如今纵然辞职,他对媒体表态,还会继续举报。

我曾在微博见过张旭民的举报材料,关注度似乎不高。按理说,检察院本是接受群众举报的机构,现在检察官反过来举报同僚,正是一个反讽的新闻,该当举国瞩目。可惜,这种事,就像城管遭遇强拆、法官遭遇枉法、公安局长遭遇刑讯逼供、信访办主任遭遇截访,大多国人早已见惯不惊,往往漠然以待。在被冷落与被遮蔽的人群当中,张旭民能得到媒体的聚焦,堪称幸运。

媒体在张旭民头上所加诸的光环,有些显然过誉了。不容否认,张旭民此人,确有令人钦佩之处,譬如他的硬气(《山西法制报》曾以“硬汉张旭民”为题报道他的事迹,其光辉事迹里面,最值得一提的当是顶住纪委的压力而秉公办案)、他的敬业(办案期间腿部受伤,至今走路仍一瘸一拐)、他的较真——从这些可贵的品质来看,他注定难以成为检察院内的主流,他被排挤、打压,看来早有缘故。

同样不容否认的是,张旭民当局者迷。他未必能够明白,他之遭遇不公,罪魁不止是那些当权的领导,更是这个体制的缺漏与纵容。检察官,以及法官,本不该是官,不必卷入行政化的漩涡;检察院不该是一个封闭的黑箱,以至给一些权力者留足了滥权、弄权的暗箱操作的空间。他的处置方式,如上访,更不该是一个法律人的正常选择。

正因为没有认清这些,使张旭民陷入了近乎无解的矛盾之中:他一面坚称相信体制,相信组织;另一面,当记者问他:“你相不相信组织上会给你最后可以接受的结论?”他的回答暗藏玄机:“结论留给历史去做吧!相信我反映的问题,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将希望抛给历史和未来,则折射了对现实的悲观。所谓对“乌云终究遮不住太阳”深信不疑,不过是自我麻醉。

明确了这些,可知张旭民的“决绝离去”,有不得已的成分;不得已的背后,却可见他的不愿苟且、妥协,不愿随波逐流、沆瀣一气。他始终在坚守一些事物,譬如自己的合法权利,还有“对法律的崇尚”。这种坚守,使这个体制中人,渐渐疏离了体制,同时被体制放逐。他对体制,可谓爱恨交织,这一两难,绝非他一人的困惑。不过,无限的眷恋,终须一个了断:张旭民选择了告别,打破了体制的纠结,捍卫了自己的信念。

从崇尚法律的张旭民身上,我隐约瞥见了近十年前自己的踯躅。那时我们正面临择业,我对一位朋友说:为了坚持对法律的信仰,我不愿以法律为职业。此言貌似难解,实则无比写实。假如去当检察官,我不敢保证,对法律与良知,能够守护多久;在强权的压力之下,我会退缩多深。基于此,当知张旭民的坚守与决裂是多么艰难,却多么可敬。

这么说,是不是抬举了张旭民呢,他所有的反抗,只不过在争取一己之私?如此质疑,未尝不可。然而,风物长宜放眼量。先贤说,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那么,争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争公义。倘若每个人都能像张旭民这样坚守原则,强权必将四面碰壁,每个人都能像张旭民这样崇尚法律,法治社会指日可待。

 

 

2013年10月24日

 

 

供《东方早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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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

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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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撰稿人,退步青年。撰有《从黄昏起飞》(花城出版社,2008)、《穿越午夜之门——影像里的爱欲与正义》(花城出版社,2009)、《百年孤影》(东方出版社,2010)、《酒罢问君三语》(宁波出版社,2012)、《少年游》(广西师大出版社,2014)、《岂有文章觉天下》(华夏出版社,2014)、《帝王学的迷津:杨度与近代中国》(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鹅城人物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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