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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

 

 

个体之恶,人性之恶

 

 

3月7日这一天,传出两条检察机关的批捕消息,一是李天一等五人被批捕,二是长春市“304”盗车杀婴案件犯罪嫌疑人周喜军被批捕。就我所见,当是前者更受关注,与其相应的谣诼不断。举国如狂的杀婴案。仿佛渐渐冷却了。

冷却未必是坏事,前提在于,对此的反思必须深刻到,世人不会重蹈覆辙。

遗憾的是,杀婴案中,这样的反思未尝出现。盛大的怒火点燃了压抑良久的社会怨恨,使批判偏出了靶心,飞向另一个战场的敌人。

什么词语,可以描述长春盗车杀婴案的滔天罪恶呢?这不止是犯罪,不止是悲剧,不止是丑闻,不止是耻辱。我实在无法想象,杀婴的恶徒周喜军,如何泛起杀心,如何张开魔手,如何将死婴掩埋于雪中,他的良心到底沦丧到什么程度,假如他还有良心的话。尽管我对人性从来不抱希望,然而出于人性的恶行却屡屡令我绝望。

今日中国,我们常常高估人性之善,而低估人性之恶。

这起杀婴案,我以为批判的火力,应集中于个体之恶、人性之恶,不必动辄便上升到制度之恶、文化之恶——事实却恰恰相反——后一类恶的确存在,并且早已化作孕育周喜军们的精神土壤,只是它们要为残忍的杀婴承担多少罪责呢?我始终无法寻见其中的因果关系。只能说,它们为周喜军作恶制造了冷酷的环境,恶之源,却窖藏在人性的冰河。

相似的开头,相反的结局,李开复举出美国的案例,似有所指。一个月前,纽约一对父母携八个月的女儿外出购物,将熟睡的女儿留在了未熄火的越野车上,小偷偷走了车,开了两英里后,发现后座有孩子,立即停车,两次打电话报警,一小时内,婴儿获救。

我看见了人性的暖光,虽然相隔万里之遥,对比千里外的北中国,人性的酷虐,愈发令人悲哀。

这一对照,我更愿意理解为人性的对照,而非制度与文化的对照。当然我承认,越公义的制度与越宽容的文化,越能呵护人性幼苗的生长,唤醒沉睡的人性之善。然而,对人性之恶,制度与文化的作用,仅限于防御和规约,并不能一举根除。换言之,周喜军生在美国,仍有可能成为周喜军,也许,概率会小一些,却不会小于零。

我并不反对批判制度之恶、文化之恶,只是,第一要就事论事,单论杀婴案,罪孽一目了然,罪魁当是周喜军,罪源在于他的人格与人性之极度残缺,对此的批判应该首当其冲,待挖出他的教育、生活与情感背景,再批判相应的制度与文化犹为不迟,至于借机批判计生、校车、毒奶粉等制度性杀婴,则是另一码事。第二,有时对制度、文化之恶的批判之激烈,竟使我们略过了对个体的批判,或者将个体之恶,尽数归咎于制度、文化的整体之恶,不管这是无意抑或有意,本该承担罪责的个体往往因此而豁免,本该被正视的人性之恶往往因此而继续隐匿。这样的批判,何尝不是一种逃避呢。制度与文化,竟沦为怯懦的避难所。

身怀利器,杀心四起,这利器,人人皆有,就藏在人性的冰层之下。坚冰爆裂之日,便是利器出鞘、杀心迸发之时。没有哪种文化与制度,能使人性不再结冰。当一种制度与文化以此为呼召,来改造、清洗人性,那么它该引起的不是响应,而是警觉。

人性的战争,我们所能依赖的惟有我们自己。正视人性之恶,正视我们心头的卧虎,并时刻保持戒惧,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一个丧心病狂的年代,一颗悲悯和宽容的心灵,就是一个独立的王国。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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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

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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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撰稿人,退步青年。撰有《从黄昏起飞》(花城出版社,2008)、《穿越午夜之门——影像里的爱欲与正义》(花城出版社,2009)、《百年孤影》(东方出版社,2010)、《酒罢问君三语》(宁波出版社,2012)、《少年游》(广西师大出版社,2014)、《岂有文章觉天下》(华夏出版社,2014)、《帝王学的迷津:杨度与近代中国》(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鹅城人物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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