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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作于2012年底。当时还在追问,劳教制度何时能画上句号,据昨天的新闻,这句号已经起笔了。接下来会写一篇从头反思劳教的文章。】
  
  
  通往自由之路
  
  
  大时代的小人物
  
  我至今仍珍藏一份报纸,那是2010年底《新快报》年终特刊,主题为“小人物推动中国”。这一期,我贡献了两篇文章,分别写孙志刚和佘祥林,一个冤魂,一个冤人。然而这并不是我收藏的理由。真正的原因在于,近十年来,每到年底,中国媒体便盛行做年终盘点,评年度人物,就我所见,这似乎是唯一一次,将奢侈的版面全部投向了一群犹如在时代的深秋飘零的枯叶而被迅速扫入社会暗角的小人物。
  如特刊的策划者所述,这些大时代的小人物,并无治国安邦的宏愿、流芳千古的奢望,他们更像是上帝随手抛出的一盘棋子,因造物弄人、命运无常,被卷上了时代的前台,以他们的血性与理性,以他们的善良与坚韧,将平凡的名字镶嵌于这个时代的巍巍高墙之上。他们有幸被世人记住,往往是基于悲剧,甚至与死亡息息相关。“一个以小人物的血泪为法治发展推动力的时代,决不是一个正常的时代。”
  “感念并铭记他们,是为了丈量我们这个社会走了多远,我们还能走多远。”
  两年过去了,这个社会进步几许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小人物的命运残酷如故,他们依然以悲情的面目,楔入公众的视线;尊严、健康、家庭、自由和生命,依然是他们与法治的敌人博弈的唯一武器。他们的队伍似乎壮大了,口号愈发嘹亮,平台愈发辽阔,但是他们的前程,却笼罩于这个严冬清晨的雾中。
  倘能穿越前方浓重的雾霭,我们的叙事语气也许可以乐观一点。如你所见,当小人物的名字,成为了举国瞩目的词汇,他们就不再是小人物,他们的黑色剧情就可能被改写。更何况,撼树蚍蜉称大勇,奋臂挡车有螳螂。一个社会的进步,同时需要无畏的勇士,去触碰勇气的上限,与一帮被视作蚍蜉、蟑螂的小人物,来抬高勇气的下限。
  以我们将重点书写的任建宇为例。他不是韩寒、莫言这样登高一呼而天下响应的明星,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是前些年重庆“唱红打黑”政治运动当中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无数炮灰之一。在“围观改变中国”的时代,“以前是我围观别人试图改变现实,做梦没想到,自己的命运会因为网民的围观而改变”——更多的小人物成就了一个小人物:如果说任建宇——在万马齐喑的重庆,他当得起“勇士”的称誉——触碰了勇气的上限,那么关注、支持他的小人物们则抬高了勇气的下限。
  这年头,围观是小人物的专利,“围观改变中国”是小人物最爱喝的心灵鸡汤。这鸡汤到底有益还是有害,将滋生锐意进取的勇气,还是自慰后的晕眩,端看你怎么去喝。我从不认为围观能够直接推动中国的前行,倒是在许多时候,它契合了看客的心思,加深了社会的冷漠,所以我尝嘲讽,“围观改变中国”的口号更像是千百年来一直严重束缚吾国吾民的看客心理的精神腰封。然而,我却完全赞同一个论断:围观最大的正能量,在于对围观者自身的改变。正如任建宇所述,每个人改变自己,做好自己,若有可能,再去影响他人,“会让我们这个社会和国家变得更好”。这是小人物撬动大时代的唯一路径,他们的身体力行构成了最有力的杠杆。
  任建宇讲过一个段子,呈现了一个小人物的真实心声:“在这个时代,等你老了的时候,你孙子问你,你爷爷是英雄吗?爷爷说,我不是英雄,但是我和英雄一起战斗过。”——他还是期盼英雄的降世与救赎。不过,不管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做英雄,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包括任建宇自己,在有些人眼里,追逐自由的他不啻是大无畏的英雄。
  英雄的幸与不幸,谁能说清?一个呼唤英雄的社会却必定不幸。我是多么希望,任建宇引述的是北岛的那句诗歌: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
  我只想做一个人
  
  “一个自由人,在追赶监狱”
  
  任建宇与他的同志,只是想做一个人,一个自由人,一个合格的公民。他们爱自由,捍卫自由、追逐自由,到头来却被剥夺了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所处的时代,不是大时代,而是小时代。小时代从来容不下大写的人,因为大写的人,在努力实践尼采的格言:“在自己的身上,克服这个时代。”
  “月冷笼沙,星垂大荒。一个自由人,在追赶监狱。”我以为这是当代汉语史上最绝望的一句话,出自高尔泰先生之手,正适合拿来作为任建宇们的重庆往事的开场白。
  任建宇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是一个人在受难。
  被劳教之前,任建宇当村官的地方,在重庆彭水县郁山镇米阳坝村。该县正是臭名昭著的“彭水诗案”的案发地。2006年8月中旬的一个午后,彭水县教委科员秦中飞,百无聊赖之际,填了一阙《沁园春·彭水》,点名讽喻彭水县领导,“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半个月后,他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9月11日,正式执行逮捕;9月28日,变更为取保候审。10月24日,县公安局宣布秦中飞无罪开释,并表示道歉,翌日便兑现了国家赔偿——这可能创造了中国司法赔偿速度之最。
  案发于2006年,当时重庆尚未进入薄熙来、王立军执政时期,“唱红打黑”还是遥远的宏图。重提此案,只为说明一点:因言获罪,并非某时某地某山某水所独有的政法特产,它更像杀之不绝的木马病毒,潜藏在中国的各大硬盘。
  恢复自由的任建宇接受《新京报》采访,曾提及“彭水诗案”,他说早前便知此案,没想到自己会有相似的境遇。他在被劳教之前,还听过“一坨屎案”及主角方洪(方竹笋),“真没想到去年11月,在劳改所会见到他”,他们同属一个劳教所,被称作“教友”。
  “一坨屎案”发生于2011年4月22日,针对李庄案第二季,重庆涪陵区市民方洪在腾讯微博发布了一条68字的段子,嘲讽薄熙来、王立军及重庆司法机关。次日被警方勒令删除。然而祸根既生,无处逃遁。4月28日,重庆劳教委正式作出决定,对方洪劳动教养一年。方洪之子方迪为因言获罪的父亲呼吁,竟受株连,被诉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2012年4月24日,方洪劳教结束,一朝自由,便提起行政诉讼,并获胜诉。法院认定重庆劳教委对方洪的劳教决定违法。任建宇们绝望的眼中,从此燃起了希望的火种。
  这支受难的队伍,除了知名的方洪、任建宇,还有彭洪、谢苏明、刘世银、蒋万渊、田宏鸳、刘勇、龚汉周、黄成城、戴月权等。
  2009年9月,彭洪在天涯重庆论坛转发了一张关于重庆打黑的漫画图片《保护伞》,只配了一个标题“这把伞好怪哟”,并无其他内容,被处劳教两年。
  谢苏明的祸事同样出在天涯重庆论坛。2009年11月12日,自1998年起就开始混迹于网络、自诩“资深网友”的谢苏明,在该论坛看到一条赞美重庆市领导的新闻帖子,遂在下面回复,批评其人为“虚伪的政客”,被处劳教一年。
  因在天涯重庆论坛质疑重庆打黑而被劳教的还有刘世银与蒋万渊,前者被处劳教两年,实际服劳教9个多月;后者原是一名警察,因“多次发表不当言论,攻击、侮辱、诋毁重庆市公安局机构改革和党政领导,造成恶劣影响”,被开除公职,处劳教两年,实际服劳教半年。
  2010年12月2日,因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田宏鸳在一个业主维权的QQ群里,说国家领导人要来重庆,大家可以组织一下去反映情况,被视为“煽动闹事”,劳教一年半。
  2010年12月28日午夜,刘勇在回家途中,路过黔江区体育馆交巡警平台,发现一个裸体男子被铐在平台旁边,他拍照记录,并在12月30日下午以《黔江区体育馆交巡警平台——交巡警虐待一酒醉男子》为题,传上QQ空间,引起广泛关注与评议。此事极受重庆市公安局重视,由市局一位副局长亲自带队,成立了“1·3事件专案组”。最终,刘勇被处劳教两年;陪刘勇去公安局“说明情况”的龚汉周,劳教两年。连带被“裸铐”的男子倪振华,劳教一年。此即一时传为笑谈的“光屁股劳教案”。
  ……
  请原谅我不再罗列。不是因为厌倦,而是因为无力。同一出悲剧,第一次上演令人震惊,第二次上演令人愤怒,第三次上演令人麻木,此后,只道是寻常。纵使剧中“勇敢的心”如猛虎一样咆哮不息,观众却陷入了无力的静默,甚至暗暗庆幸:幸好我不是生在了重庆。
  若以方洪、任建宇、彭洪、谢苏明等人的言论为劳教标准,则举国上下,当处劳教者,恐有千万人之多。反过来讲,这千万人的“逍遥法外”,足以证明,方洪、任建宇们的言论绝不该是一种罪过。这千万人能自由批评,绝非法治的荣光——只是法治的常态,并不值得赞扬;方洪、任建宇们因言获罪,却构成了法治难以洗刷的重大羞耻。
  写到这里,不免要谈劳教。我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姿态十分决绝:对于这一明显违宪的制度,不是如何修改、矫正的问题,而是存废的问题。它一日不能废止,便一日是法治和宪政的敌人。
  然而,在方洪、任建宇们的悲剧当中,劳教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呢,难道是剧中最大的反角、最凶恶的黑暗势力?我愿退一步思量,假如没有劳教,任建宇们还会因言获罪吗?当然会。只不过要换一种处罚方式:可能是软禁,可能是直接投入监狱。质言之,对任建宇们而言,劳教只是帮凶,只是作恶的工具,罪魁祸首,还是地方执政者对法治的蔑视,对言论自由的压迫与摧残。
  这么说,并非在贬低劳教的荼毒。我与许多国人一样,寄望于以“一坨屎案”、任建宇案为端口,一举剿灭劳教的病毒。十年前,27岁的孙志刚用最惨烈的死亡,引爆了一部恶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崩溃;此后,钉子户们以举火自焚的幻灭和勇气,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烧成了灰烬;今天,方洪、任建宇们所牺牲的自由,能否化作一把刻刀,将“劳教的问号变句号”(任建宇语)?
  
  通往自由之路
  
  我有意把任建宇案放在最后来谈,同是希望它能构成一个象征性的句号。
  2011年8月18日,任建宇被警察带走,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证是他在网上发表和转载的“一百多条负面信息”,其中有一条微博内容如下:“唱红歌,大跃进,浮夸风,个人崇拜,藐视法律……拿什么拯救你,苦难的公民”。
  同一案情,却有两种结论。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下发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恰在当天,重庆劳教委认定,任建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实”,决定对他处以两年劳教。
  任建宇案中,最意味深长的一则罪证,是一件从网上订购的印有“不自由,勿宁死”字样的文化衫(正确的写法应该是“不自由,毋宁死”,一字之差,谬之千里)。警察搜走了此物,对任的女友说:“你男朋友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否则好好的一人怎么想到自由,想到去死呢?”
  两种思维,针尖对麦芒,在此狭路相逢:警察认为,想到自由便是脑子有问题,为自由献身更是不可思议;任建宇则认为,“人人都需要自由自在地生活”,“我认为中国没有自由,还不如去死”。
  请注意,这里的冲突,不是要什么自由、要多少自由,而是要不要自由。警察与任建宇无法对话,他们仿佛不是生存于同一个世界,更勿论“同一个梦想”。
  任建宇们与那些依旧留念“唱红打黑”所制造的幸福感的重庆人,呼吸视听于同一城市吗?其实这二者之间的差别,仅仅在于,那些幸福的重庆人尚未沦至任建宇们的苦境,他们虚幻的幸福背后,是自由如洋葱,被一片一片无情剥落;他们与任建宇们的距离,并不是从所在地到涪陵劳教所的公里数,而是足以用毫米计量的最后一层洋葱皮。剥掉了,捅破了,每个人都是任建宇,每个人都可能因言获罪,不管其质疑打黑,还是质疑打胎,不管其批评唱红,还是批评扯白。因为,能捍卫他们言论自由权的法治理念与准则,已经随坚守“不自由,毋宁死”的任建宇们一道,深陷囹圄。
  重庆美剧渐成如烟往事,剧中人与自由的故事却远未终结。任建宇们出演的这一集,剧目可以叫“自由的代价”。这整一部剧本,希望十年后翻开,我们有信心为历史题名:通往自由之路。
  
  供《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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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

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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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撰稿人,退步青年。撰有《从黄昏起飞》(花城出版社,2008)、《穿越午夜之门——影像里的爱欲与正义》(花城出版社,2009)、《百年孤影》(东方出版社,2010)、《酒罢问君三语》(宁波出版社,2012)、《少年游》(广西师大出版社,2014)、《岂有文章觉天下》(华夏出版社,2014)、《帝王学的迷津:杨度与近代中国》(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鹅城人物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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