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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道德于自由,还“最美”于民间
  
  
  这年头,许多词语,原本意蕴正大,却因被误用、滥用,而歧义横生,面目全非,甚至由尊称变成了蔑称,由褒义变成了贬义,如“小姐”,“公知”等,接下来,只怕要轮到盛极一时的“最美”。
  十天前,来广东打工的湖北人周冲,徒手爬上三楼防盗窗,托住了悬挂在四楼阳台的三岁女孩琪琪,长达十余分钟,直到琪琪获救,他才默默离去。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英雄无名,正当如是。时隔数日,他被挖出,并载誉“最美路人”。
  如今一说“最美”,我们自然要想起黑龙江的最美女教师张丽莉、浙江的最美司机吴斌等。最美的人越来越多,“最美”的含金量是否越来越少呢,这端看“最美”的生产,是出自民意的认同,还是官方的嘉奖。若为后者,我不免有些担心,“最美”的原料会不会掺入了水分。因为官方眼中的“最美”,不仅基于道德,更基于政绩的思量。比如说,黑龙江出了一个“最美”,浙江出了一个“最美”,如果广东不出一个“最美”,何以为天下先呢?
  当爱心与义举被政治化,当“最美”成为一种政治攀比,便是其内涵变味之时。
  如你所见,勿论南北,不分长幼,“最美”的发生,往往与政治无关,而出于人性的闪光、职业的坚守。然而,当“最美”的善行激起了潜藏于民间的巨大善意,公权力则不失时机,厕足其间。其一贯的做法,无非是以荣誉、金钱与权力诱人,对勇士与义士进行花团锦簇的政治包装,将他们纳入官方所主宰的道德体系,在这一点上,权力者极其大度,从不吝惜手中的名位与公器:授最美女教师以编制,授最美司机以烈士,这些名目,放在平日,皆可望而不可即。
  “最美路人”概莫能外。据报道,锦旗、荣誉证书、慰问金,令周冲目不暇接。且这奖金,街道送,区里也送,然后还为他申请广州市义勇为基金和市“中国好人”荣誉。连申请表,都事先备好,让周冲当场填写,并请求上级“特事特办”,以最快的速度批复——这般行政工作的姿态与效率,实在让我等普通市民眼馋不已。
  这些荣誉和奖金,加诸周冲身上,并无不当。政府表彰的初衷,亦无可厚非。问题仅仅在于,无论民间还是官方,都希望通过对“最美”的发扬,弥补这个国家的道德亏空,提升这个社会的道德水位,挽救道德的形象,延缓道德的沉沦,只是,政府将最美女教师、最美司机、最美路人打造为道德楷模与标兵,是否有助于共同目标的实现?
  我们需要看到,道德的要义,在于自律,换言之,当德行的塑造,出自外力的强迫,不管强迫者是政府或者道德家——有时二者合一:当政府扮演了道德家的角色,所有的民众,都被定性为恶人——道德的水源,便已经遭到了败坏,强加的德行,大抵无关善与自由。所以,一个智慧的政府,对道德,正如对文化,绝少干涉,甚至不闻不问。政府推出的道德榜样愈多,民间的道德空间就愈加狭隘。
  进一步讲,今日中国,正陷入了明人王锡爵所言的“庙堂之是非,天下必欲反之”的怪圈。官方与民间,有两套泾渭分明的是非标尺。故当“最美”为政府所设计,哪怕他确为大善,民众仍会将信将疑,反感丛生;是非对立到极致,政府的标兵,却沦为民众的公敌。如此,不如还“最美”于民间,由民众自由的善意,建构道德的尺度。民心拥戴的英雄,才是“最美”的义人,正如尊重民意的政府,才是“最美”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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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

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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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撰稿人,退步青年。撰有《从黄昏起飞》(花城出版社,2008)、《穿越午夜之门——影像里的爱欲与正义》(花城出版社,2009)、《百年孤影》(东方出版社,2010)、《酒罢问君三语》(宁波出版社,2012)、《少年游》(广西师大出版社,2014)、《岂有文章觉天下》(华夏出版社,2014)、《帝王学的迷津:杨度与近代中国》(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鹅城人物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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