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作家维权:为什么是百度?

选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发布《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由慕容雪村执笔,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韩寒、郭敬明等联署,以下简称《讨百度书》),恐怕不是巧合,而是蓄谋已久的维权运动。有人称之为“行为艺术”,说来并不过分,也许直接击中了作家们的本意。就像农民工维权,需要采取“跳楼秀”、“跳桥秀”等被有关部门认为近乎玩火的极端方式,以吸引舆论的关注和民意的同情,作家维权,亦同此理,在侵权者面前,他们都属弱势群体,若不哗众取宠,实难横生波澜。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作家声讨百度侵权,其意义更多在于过程,而非结局——这正契合行为艺术的价值诉求。

谁给了百度无耻的理由?

为什么这么早就胆敢断言作家们这一场维权秀难以取得一个好结局呢?倒不是因为百度太强大,作家太弱小,对战双方如蚍蜉撼大象——《讨百度书》的联合署名者将近五十位,贾平凹与江南起飞,韩寒与郭敬明一色,连李银河和彭浩翔都上阵助威,堪称中国文化界的全明星阵容,绝非鱼腩可欺。而是因为,像百度这样的惯犯——《讨百度书》称其为“窃贼公司,它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早在行窃之前,就选好了逃跑的路线。一旦主人家高喊“抓贼”,它可以核辐射蔓延的速度逃出生天。

百度规避法律之道,端在于中国立法的巨大漏洞。《著作权法》上一次修正,还是在遥不可及的2001年,那时,中国刚刚进化到网络史的青铜时代,立法者或者不知网络版权为何物,或者心有余而力不足,故这方面的立法,大多为笼而统之、语焉不详的规范,甚至可以说是一片真空。如果依赖这部连牙齿都没长齐的法规,恐怕连百度文库之流的侵权者的一根毫毛都咬不下来。

所以,《讨百度书》的起草者慕容雪村虽是法律专业出身,还写过以律师为主角的小说《原谅我红尘颠倒》,可在讨伐书里,并未援引《著作权法》的任一句法文,甚至连“著作权”、“版权”的字眼都懒得提起,而统称为“权利”,想必他深知,《著作权法》只是银样蜡枪头,百度早已练就了百毒不侵之身,与其以卵击石,不如另辟蹊径,以道德批判与政治抒情撼动受众之心。

《著作权法》废了,前二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倒可一用。第36条规定了“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版权自然属于诸民事权益之一种。不过,这毕竟不是专项立法,难免模糊,而且有点软。譬如说,百度文库收录你的书,你告知它侵权,只要它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就可免责。如你所见,百度正是这般回应作家们的讨伐之举:“……百度高度重视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从文库诞生之日起就郑重承诺,如果作家及版权方发现文库用户在上传内容时有侵权问题,只要通过文库投诉中心反馈情况,百度会在48小时以内迅速核实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这发言,有礼有节,滴水不漏。

你可以怒斥打法律擦边球的百度之行径无耻,然而,它会辩称:法律的残缺给了我无耻的理由。板子最终还得打到法律的背上。这就是中国式批判一以贯之的困境:任何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法律问题,制度问题。

再说《讨百度书》,作家们特意选在3月15日,这权利之光最为明媚的一日,打响著作权的第一枪,到头来,却只能诉诸道德激情,法律零落成泥碾作尘。也许,慕容雪村们意在一箭双雕,向百度开炮的同时,以一种戏剧化的方式,反讽权利的脆弱与法律的残缺?

为什么是百度?

“中国有个百度网,百度网有个百度文库,百度文库收录了我们几乎全部的作品,并对用户免费开放,任何人都可以下载阅读,但它却没有取得我们任何人的授权。不告而取谓之偷……”

这是《讨百度书》的开头。但是,像百度这样“不告而取谓之偷”的恶棍还有很多,如多次被起诉的超星图书馆,为什么慕容雪村们的著作权之战只以百度为敌人呢,多树几个靶子,声势岂不更壮观?

推测此中原因,其一,侵权者当中,百度是恶中之恶,臭名昭著,它不仅偷窃版权,甚至有公然抢劫之嫌,据报道,因新书版权被百度文库侵犯,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向其讨说法,却被告知:你们打官司去吧。言下之意是:法律能奈我何,我是党员我怕谁?

其次,百度声名之恶,不仅在于百度文库侵犯作者权利,它全身的大多数血管,流淌的鲜血都充满了病菌与毒素,所谓“百毒”是也。从竞价排名到排挤谷歌,《讨百度书》历数其恶行,称其为“中国最大的黑心广告商”,固然有些夸张、妖魔化,却能激起如雷的共鸣。尤其是百度所标榜的那些价值,其实际行动完全与之悖反:它所宣称的“宽容”,只是对黑心厂商的宽容;它所宣称的“自由”,只是在各种屏蔽、遮掩之后的头戴枷锁的自由……

从这个意义上讲,百度更像是一个幽灵的缩影,一个中国之恶的注脚。很多时候,《讨百度书》只是将百度作为出气筒,作家们在声讨百度,更是在声讨与百度一起为虎作伥的恶棍:“这世上的行凶者绝不仅是百度一家公司,今天它可以明目张胆地夺走我们的财物,明天也必将明目张胆地侵害你的权利。”

乃至对公有制予以嘲讽:“在一个公有制国家,‘权利’二字往往是可耻的,而且不受法律保护。”

基于此,你会发现,“为什么是百度”的追问已经不再需要答案,因为百度并非症结所在,病根长在了国家与公权力体内。

因《讨百度书》是慕容雪村所执笔,我对其尖锐的措辞与立意并不感到惊诧。令我惊诧的是,郭敬明居然有勇气在下面签名,他出了那么多书,何时有此铮铮风骨呢:

“我们不是别人,我们就是你。我们就是街头的小贩,有权利拿回自己的财物。我们就是废墟上的钉子户,有勇气捍卫自己的家园。我们也是作家,面对偷走我们作品的窃贼,我们应当站到一起,义正辞严地警告他:住手,这是我们的权利。”

无论如何,我在这段话后面看见了曾经的剽窃者郭敬明的名字,只能视之为一种善意的反讽。

《讨百度书》不愧是行为艺术的典范之作。

供《新快报之意见周刊》

话题:



0

推荐

羽戈

羽戈

370篇文章 5年前更新

不自由撰稿人,退步青年。撰有《从黄昏起飞》(花城出版社,2008)、《穿越午夜之门——影像里的爱欲与正义》(花城出版社,2009)、《百年孤影》(东方出版社,2010)、《酒罢问君三语》(宁波出版社,2012)、《少年游》(广西师大出版社,2014)、《岂有文章觉天下》(华夏出版社,2014)、《帝王学的迷津:杨度与近代中国》(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鹅城人物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6)等。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