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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奴十二载》:自由是反抗者的战利品


单论电影本身,《为奴十二载》并非十分出色,与此前的《逃离德黑兰》一样,它能迎来奥斯卡奖的垂青,更多取决于电影背后真切而残酷的历史,与电影主题的“政治正确”。不过这两点,原本内在于电影,却非导演刻意求之:《为奴十二载》属于历史电影,重现蛛网尘封的历史面目系其本分;电影讲述了十九世纪美国黑人所罗门·诺瑟普(Solomon Northup)从自由人沦为奴隶,历时十二载、历经磨难而回归自由人的故事,反抗奴役、追逐自由同样系其本分。本分如此,无论奥斯卡奖是否眷顾,都无法更改它的成色。

  电影改编自所罗门的同名回忆录。1853年,恢复自由身的所罗门写作《为奴十二载》,出版后一年即售出25000册,震动美国。也许你读过斯托夫人的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它正取材于此。所以,真实是回忆录的第一要义,同时构成了电影的底色。

  160年后,端坐电脑之前,真实的历史依然生动,所罗门与一个中国人的距离不足五十公分。这缘于电影的主题,奴役与自由之争,跨越时空而历久弥新。奴隶制虽然废除了,奴性却生长在今人心中,正如脑后的辫子剪去了,精神辫子却始终束缚我们的魂灵。如果你观看《为奴十二载》,感觉身临其境,感觉所罗门的苦难就是你的苦难,所罗门的理想就是你的理想,甚至所罗门的命运就是你的命运(导演史蒂夫·麦奎因说: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是他),那么恭喜你,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

  所罗门所生存的年代(1808-1864),奴隶制在美国虽然摇摇欲坠,自由与奴役的关系依旧纠结。这是何其悖谬:彼时一些美国人,一面呼吁自由、建设自由,将自由发扬为绝对价值,一面坚守奴隶主的身份,以奴役黑人为生存手段。如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所指出的那样,1787年费城制宪,55名代表当中,颇有一些奴隶主;他们所制定的宪法,以伟大著称于世,却包含了保障奴隶制的条款,当然原始宪法没有使用“奴隶”、“奴隶制”,因为他们担心这些字眼将“玷污美国自由的辉煌设计”,看来,他们不是不知奴隶制是对自由的侮辱与伤害。

  再如美国开国元勋、曾担任美国第三任总统的托马斯·杰斐逊,方纳说:“当托马斯·杰斐逊写下那些生命力永恒的文字、强调人拥有不可被剥夺的自由权的时候,他本人正拥有100多名黑奴;在他的生活方式中,他所珍爱的一切,从慷慨大方的施舍和享受,到追求和欣赏艺术与科学的闲情逸致,最终无一不是建立在奴隶的劳动之上。”

  这便是自由的悖论。陷入悖论的奴隶主,拼命用自由为奴役辩护,最牵强、粗暴的理由莫过于:自由的内容之一便是对他人进行奴役的自由。以及给奴隶洗脑:接受奴役也是一种自由。这些论断其实脆弱无比,一攻即破:自由本身即对奴役的反动,其内容何以能包括奴役?对奴隶而言,除了被奴役,他们别无选择,没有选择权,谈何自由;在奴隶制之下,奴隶被视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他们是物,而非人,没有人格,谈何自由;质言之,没有独立,谈何自由?

  我想起身边的案例。常见维权者下跪,向政府下跪,向媒体下跪,向开发商下跪,倘你批评他:弯曲的膝盖,从来无法通往权利和正义。他则理直气壮反驳:膝盖长在我腿上,下跪是我的自由,你无权干涉。当下跪都被视作自由,正如奴役被视作自由,自由的内涵便被败坏了。这样的自由,其实不是自由,而是自由的敌人。

  问题在于,奴隶之为奴隶,即不知自由为何物,哪怕知道了,却缺乏追求的勇气。《为奴十二载》所刻画的奴隶,大都安于被奴役的凄惨现状,他们一面在奴隶主的鞭笞之下辛勤劳作,一面放声高歌,恕我耳拙,未从歌声当中听出一丝怨恨和悲伤。譬如那个叫Patsey的黑人女奴,半夜里,奴隶主Epps把他家的奴隶叫醒跳舞,Patsey极其投入,怡然自得,无忧无虑,她似乎不知这是一种屈辱,就像她不知被奴役是一种屈辱一样。

  想起了我最尊敬的导演英格玛·伯格曼。16岁的瑞典少年伯格曼曾在德国魏玛为希特勒欢呼,他的家人成立了瑞典纳粹党。哪怕后来当人们确信纳粹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他还在为魔鬼辩护,认为这是反纳粹的恶毒宣传。许多年后,他突然想通了为什么他和家人会那样拥戴希特勒:“我们从来没听过自由这个词,从来没尝过自由的滋味。在一个权威体系里面,所有的门,都是关着的。”

  伯格曼如此,Patsey何尝不是如此。自由之门,从未对她开放,你要她怎么觉醒,怎么反抗,她最绝望的反抗,便是死亡,然而她甚至没有杀死自己的勇气,还得请所罗门帮忙。

  所罗门则不然。他本是自由人,深知自由的可贵,用回忆录里的话讲,自由好似“白天里的云朵,黑夜里的火柱”,一个正常人,只要尝过了自由,便不会怀念奴役。所以沦为奴隶的他,一直在反抗、逃离、求助……不过在我看来,电影的主题,不是所罗门的反抗,而是通过他的眼睛,呈现奴隶的苦境与奴隶主的困境。所罗门被淡化为旁观者,他的反抗因而显得无力而无望。事实上,仅凭他的一己之力,断难重返自由,倘无白人木匠Bass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他的奴隶生涯恐怕不止十二载。他不是自救(此前的自救屡屡以失败告终),而是被解救,这恰好呼应了昆汀·塔伦蒂诺的作品《被解救的姜戈》,姜戈也是黑奴。

  这是电影抛给我们的一个难题:当救赎的钥匙,掌握在他者手上,你还会不会去反抗?反抗未必能带来自由,却可能带来死亡;不去反抗,纵无自由可言,却可在奴役的暴力之下忍辱偷生,苟延残喘。奴隶往往选择后者,这正可以解释,他们为什么是奴隶。

  然而,这一难题有时却是一个伪问题。救赎的钥匙,未必在他者手上,而可能在反抗者自己手上;反抗的意义,未必在于结果,对所罗门这样的反抗者而言,则在于过程。哪怕他们最终没有获得自由,在对自由的追寻与对奴役的反抗当中,他们获得了人之为人的尊严,如身为奴隶的所罗门一直坚称:我是一个自由人——纵使他已经绝望,砸断了铭刻家人名字的小提琴,却无法砸断对自由的记忆,记忆即反抗,米兰·昆德拉说:人与权力的斗争,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

  有了反抗,未必有自由,没有反抗,则绝对没有自由。所罗门的反抗与Bass的解救,可以理解为一种共生关系。而且,电影仅仅表现了历史的一个侧面,另一面,废奴运动的历史主题,正是奴隶前赴后继、百折不屈的反抗史,这从而构成了《美国自由的故事》的第五章:自由的新生。

  也许,等到一个国家和民族有资格写作《自由的故事》之时,他们才能理解这一格言的意义:“自由都是反抗者的战利品,绝不是掌权者的恩赐物。”(施明德)

  2014年3月5日

  供《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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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

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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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撰稿人,退步青年。撰有《从黄昏起飞》(花城出版社,2008)、《穿越午夜之门——影像里的爱欲与正义》(花城出版社,2009)、《百年孤影》(东方出版社,2010)、《酒罢问君三语》(宁波出版社,2012)、《少年游》(广西师大出版社,2014)、《岂有文章觉天下》(华夏出版社,2014)、《帝王学的迷津:杨度与近代中国》(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鹅城人物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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